一、招生对象和基本条件
报考军队院校的青年学生,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、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。具体为:年龄不低于17周岁、不超过20周岁(截止2017年8月31日);未婚;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人民军队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历史清白,作风正派,思想进步,品德优良,志愿从事国防事业;身体健康;具有良好的气质、强健的体魄、较强的吃苦精神。普通高中应届、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。
二、招生宣传
招生院校通过建立院校招生网站等形式,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考生家长介绍院校基本情况、培养目标及分配原则等。各军分区(警备区)、人武部应主动做好招生宣传工作。各级招考办和中学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,教育考生树立献身国防事业的远大志向,鼓励考生踊跃报考军队院校,确保军队院校有足够的优质生源。
三、填报志愿
2017年,我省军队院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。6月24日9:00-6月25日17:00,考生网上填报提前批次本科军队武警院校志愿,可填报10个平行志愿,期间所报志愿可以修改一次。在区分男女生、文理科的情况下,同一所院校内体检要求相同则院校代号相同,考生可以在同一院校代号内服从专业调剂,不同院校代号的专业之间不可调剂。由各县(市、区,以下简称县)招考办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组织实施。有意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于6月20日前到当地县人武部进行政治考核登记,领取政审表,并填写基本情况。